終於等到這一天。2融資013年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廢止勞教制度的決定。根據決定,勞教制度廢止前,依法作出的勞教決定有效;在勞教制度廢止後,對正在被依法執行勞教的人員,解除勞動教養,剩餘期限不再執行。
  從上世紀50年代至今,勞動教養制度在中國已延續半個世紀有餘,其間雖有停頓(“文革”期間),但彼時的停頓換來的是“砸爛公檢法”,是更大程度的人權與秩序的淪喪。勞教制度之於法治秩序與精神的傷害,通過最近幾年的諸多案例得以情趣用品淋漓盡致地展現。而社會公眾對勞教制度越來越無法容忍,原因或在於隨著國家法治進程的加速,法律與權利意識得以加強,原本一直存在且運轉著的此一弊政,開始成為法治中國的眼中釘、肉中刺。
  2013年年初,全國政法工作會議表示,將在“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2013年的時間,不斷傳來各地暫停適用勞教措施的消息,直到11月份的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正式寫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成為執政黨層面的承諾。勞動教養制度,在2013年的最後幾天,走完了全國人大的所有法定審議程序,正式進入歷史。中國公民非經法院宣判而長時間失去人身京站美食自由的狀況藉此得到徹底改觀,這顯然是社會各界正在期待的結果。不僅如此,包括收容教育、收容教養等與勞教同類的單一決策主體的強制措施,也終將迎來廢止的結局。12月10日,廣州中院副院長餘明永面對媒體,便使用了“今後還要萎縮”、“遲早要壽終正寢”這樣的措辭,來展望“收教”措施的未來。
  廢掉勞教,多了什麼?這個疑問不僅是法律界需要考慮的問題,也是普通社會公眾關心的領域。徹底地廢掉勞教,社會會不會亂?這是不少謹慎人士的擔憂。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公報中,對廢掉勞教之後的制度對接,使用了“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的表述。而在2011年,最高法等在全國多個城市啟動了違法行為矯治的試點工作。到目前為止,《違法行為矯治法》並未有成型的文本公開,20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曾向媒體房屋貸款表示,《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已列入當年立法計劃,立法速度會加快”,到了2013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的五年立法規劃里,社區矯正法依然在列。
  現在看來,各界對違法行為矯治的最大爭議,或者說《違法行為矯治法》出台的最大阻力,或主要集中在其決定程序一項上。據中國政法大學焦洪昌教授透露,《違法行為矯治法》“之所以難產,不僅涉及國家管理職能,還關係到部門利益———勞教沒了,經費、人員、編製都沒了”。違法行為矯治的決定程序,應該而且必須是司法化的程序。這也是勞教廢除之後,各界所關註的“類勞教思維的行政化決策程序是否會被停用”的關鍵。由行政機關主導,不經過司法程序,就長時間限制或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顯然建築設計與“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相悖。加快《違法行為矯治法》的出台進程,並通過立法程序對違法行為矯治的決策程序等關鍵問題予以明確,在勞教廢除之後顯得尤為迫切。與此同時,勞教被擴大化適用於社會維穩領域的教訓亦需要深入汲取,在勞教這一稱手兵器被廢止後,要嚴防通過對其他強制手段的擴大適用來延續畸形的治理方式。
  《憲法》雲,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一句話的承諾,需要一系列的制度革新與社會變遷。勞教制度,在2013年的年末終於進入歷史,而法治中國的理想,註定也在2013年留下深深的一個標記,繼續啟程。  (原標題:[社論]勞教制度進入歷史,法治中國行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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